四问“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仅针对家暴场景,非改变法律概念
2025-11-27 06:41 红星新闻
贺海燕表示,这是一个典型的“跨界”疑问,即将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混为一谈。判断是否存在“婚前同居关系”,通常使用的是多元界定标准,包括居住情况、经济关系、社会认知及结婚意愿、生育意愿与计划等。时间长度只是一个参考因素,绝非决定性要素。一段短暂但深度卷入彼此生活的同居,也可能被认定。一段长时间但各自独立、联系松散的同居,则未必会被认定。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贺海燕强调,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不调整财产权属关系。即便认定了婚前同居关系,也不意味着自动获得类似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如果涉及财产争议,仍然需要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不当得利、共有物分割或其他相关原则来单独处理。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评价体系。
来源:红星新闻丨记者 祁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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