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11-28 16:13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谢玮 济南报道
11月28日下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南市“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亓伟提到,山东省内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亓伟表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更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举措。“十四五”以来,济南市锚定“宜居泉城”建设目标,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取得显著成效:先后两次获评国务院督查激励城市,入选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城市,2025年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
在工作层面,遵循科学协同的原则,探索构建可持续的系统化城市更新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市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工作机制,召开全市城市更新暨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大会、全市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
科学规划布局。编印《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构建四大更新圈层、确定“1+4+N”资源体系,分类分区提出更新改造策略。
夯实政策支撑。省内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先后制定8类34项法规政策文件,构建覆盖规划、土地、资金、建设等全链条的法规政策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