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2025-12-01 10:05 人民网
2024年8月,安徽省芜湖市医保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参保人肖某涉嫌利用享受低保人员医保待遇倒卖医保药品。当地医保部门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深入研判和调查。经查,肖某患有“肝豆状核变性”疾病,需要常年服用药物治疗。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肖某在合肥市异地就医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隐瞒自己实际药品需求量,骗取多名医生开具治疗“肝豆状核变性”的青霉胺、奥拉西坦片、肝豆片等药品,肖某除留足自己需要服用的药品外,通过微信等方式线上联系买家,将多开的药品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出售,共骗取医保基金51950.91元。
2025年7月,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同时责令全额退赔骗取的医保基金。
案例三 河南省郑州市参保人张某伪造证明材料骗保案
2024年1月,河南省郑州市医保局巩义分局在对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核查时,发现参保人张某《住院病历》记录的受伤经过与《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记录的受伤经过不一致,于是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张某于2023年6月在其受雇公司工作时意外坠落受伤,并已接受该公司相关赔偿,不符合医保报销条件。2023年8月,张某出院时为非法获利,伙同妻子潘某谎称因下楼梯时不小心摔伤并签订《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伪造无第三方责任相关证明材料,共骗取医保报销费用39477.26元。郑州市医保局巩义分局依法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39477.26元,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