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2025-12-01 10:05 人民网
2024年4月,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案例四 山东省烟台市王某等3人伪造证明材料骗保案
2023年6月,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医保部门收到一起涉嫌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举报线索,当地医保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核查。经查,参保人王某于2022年8月在工作期间不慎将手指绞断,属于工伤范畴,但其受雇公司的负责人杨某教唆王某之妻孙某在填写医保报销所需的《意外伤害说明表》时,故意隐瞒工伤事实,谎称王某系“在家中受伤”,从而骗取医保报销费用18070.63元。住院期间,相关押金由杨某缴纳,医保报销费用亦由杨某领取。龙口市医保部门依法向王某和杨某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全额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查实,王某、孙某、杨某均不同程度参与了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活动。2024年4月,龙口市人民法院判决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例五 辽宁省本溪市参保人刘某伪造证明材料骗保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