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封禁劣迹网红艺人“换马甲”复出,专家建议完善机制让违规者真正付出代价
2025-12-01 16:23 澎湃新闻
第一,统一“劣迹网红/艺人”认定及复出标准。应由监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制定清晰规则,明确何种行为构成“劣迹”,复出需满足哪些条件、经过多长时间、能否更名复出等,避免由平台各自为政。对曾涉及严重违法犯罪(如涉毒、诈骗、偷逃税等)的人员,应设立更严格甚至永久性限制,而不是仅依赖平台的自律封禁。
第二,强化平台底层治理与身份关联机制。平台应加强实名审核,并对已封禁账号的实名、手机号、IP等进行关联黑名单管理,从源头堵住“换号复生”。同时利用AI识别与大数据分析,对可疑复出、异常登录、账号关联等行为进行技术预警,提高治理效率。
第三,建立行业级“劣迹名单+信息共享”制度。监管部门、平台和行业协会之间应实现信息互通,对严重违规人员实行跨平台联合抵制,避免其“东封西开”。同时,加强对MCN机构和直播经纪公司的监管,对其包装、扶持劣迹网红的行为应依法追责。
第四,提高处罚透明度,强化公众监督。平台应公开封禁理由、处理依据和复出条件,让用户了解“封禁为何、何时可解”。同时完善举报、公安行政协同和复盘问责机制,使封禁具有真正的威慑力。
第五,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网红,应依法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平台封禁不应成为唯一或最终处分。对为劣迹网红提供资源、协助规避封禁的MCN机构或直播平台,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