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遭绑架遇害案”将二审开庭 被害人妹妹:希望重新认定杨恒主从犯问题
2025-12-01 16:46 大皖新闻客户端
大皖新闻讯 “罗大美遭绑架遇害案”二审即将开庭。12月1日,大皖新闻记者从“罗大美”妹妹小尚处获悉,其已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该案将于12月5日上午9:30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前3名被告人均提起上诉。
小尚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对于二审开庭,他们的诉求是维持一审对余金生、沙玉姣的判决,重点纠偏第三被告人杨恒的定罪量刑问题。“一审认定杨恒是从犯,只判了13年,判得太轻了。他在犯罪过程中地位不可或缺,对犯罪结果有实质性贡献,不是可有可无的角色,应属主犯。”
小尚说,她希望二审开庭能够重新认定杨恒主从犯问题,以及杨恒是否要对受害者死亡结果担责问题。
开庭通知
大皖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今年10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余金生抢劫、故意杀人及被告人沙玉姣、杨恒抢劫一案,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金生、杨恒与被害人尚某锋(网名“罗大美”)三人时有交集。余金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锋系“网红”且比较有钱,因自己长期赌博急需用钱,便与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杨恒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