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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变“零公里二手车” 这些风险不容忽视

  彭超指出,新国标属于强制性实施的标准,而且也考虑到了旧国标存量电动自行车销售问题,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因此,过渡期期满之后,即从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变相交易行为属于恶意规避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如果类似规避行为在市场上形成一定规模,将削弱相关法规的严肃性。对消费者而言,也存在着权益无法保障的风险。若车辆发生安全事故,追溯生产商、销售商责任困难。

  在郑翔看来,“零公里旧国标二手车”的灰色流通,折射出政策刚性执行与市场弹性需求之间的博弈。这种现象是政策更替期难以完全避免的阵痛,若仅靠禁售令而缺乏配套疏导,灰色市场可能长期存在。

  彭超建议,对旧国标车的使用年限,根据安全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使用期限,实行到期报废制度。郑翔也建议,建立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对“零公里二手车”异常过户行为自动预警。考虑设置过渡期缓冲,对于存量旧标车,可推行“以旧换新”补贴或分阶段淘汰,减少市场反弹。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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