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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消费贷“红包”来了,看看你在的城市有吗?

2025-12-10 14:18   中新经纬

  此前使用过国家消费贷贴息,是否还能享受地方消费贷贴息?12月10日,中新经纬以客户身份咨询贵州银行一支行,一位客户经理表示,客户如果在其他银行已申请过个人消费贷并已享受国家贴息,仍可申请贵州银行的地方消费贷贴息。但贵州银行的贴息贷款资金需在贵州省内注册的商户消费,注册地址不在贵州的商户无法使用该笔贷款,且贷款资金需通过指定银行卡支付,不能转出。国家贴息贷款则不限制消费地域。

  该客户经理进一步表示,贵州的贴息贷款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消费,且消费后需提供对应发票作为凭证。

  对于贷款额度问题,该客户经理表示,若已在其他银行申请消费贷,再向贵州银行申请时,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收入情况、征信及负债水平综合评估,若现有负债水平已接近还款能力上限,可能无法获批新额度。

  或有更多地方跟进

  在本次个人消费贷款“国补”之前,已有省份实施了多轮消费信贷贴息。

  据川观新闻今年8月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23年9月以来,该行就会同省财政厅分阶段实施消费信贷贴息政策,政策实施以来,每半年为一个周期,已实施至第四个周期,即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目前全省已兑现财政贴息资金近9000万元,支持省内银行机构发放消费贷款72亿元。

  前述实施方案在明确6家国有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行等机构作为个人消费贷贴息政策贷款经办机构的同时,也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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