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对自动驾驶、低空飞行、大货车“右转杀”、飙车炸街、滑行工具上路等作出规定
2025-08-01 06:18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仇晶 济南报道
7月31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电动车管理、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等问题,根据国家最新管理规定并广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开展制度设计,统筹安全与发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自动驾驶、低空飞行纳入法治框架 为未来交通形态预留制度空间
《决定》最引人瞩目的创新在于,对自动驾驶和低空飞行等新兴领域交通管理的制度性探索。《决定》对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以及低空飞行管理作出前瞻性的原则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等方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道路养护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低空飞行与道路交通的联合管理机制。
《决定》同时强力推动科技赋能交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科研与技术创新,推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综合应用信息技术,远程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办理其他交通服务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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