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养宠物猫却被捆绑上万元宠物用品,养了几天猫咪病死 法官教你如何“避坑”
2025-08-08 20:44 红星新闻
今年5月,四川绵阳安州区的李女士与某宠物店签订《购买宠物用品合同》。合同约定李女士领养一只价值5000元的蓝金加白高地猫咪,并购买总金额11712元的宠物用品,这笔宠物用品费用分24个月支付。然而,李女士收到宠物猫仅两天,猫咪就出现呕吐等症状,三天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此后,李女士未再支付宠物用品费用,被宠物店起诉至法院。
8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绵阳安州区法院获悉,目前,该案已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时,法院发布了相关“避坑指南”。
▲(资料图)宠物猫
据了解,上述《购买宠物用品合同》中约定,李女士付清全部宠物用品费用后,宠物猫所有权正式转移至李女士,李女士无需再支付猫咪价款。反之,若李女士未按时支付宠物用品费用,则不仅需要支付剩余未付宠物用品费用和猫咪价款5000元,还需承担合同用品总额30%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宠物店向李女士邮寄了全部宠物用品和宠物,李女士支付了首月费用488元。然而,收到猫咪仅两天,猫咪便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三天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此后,李女士未再支付宠物用品费用。
宠物店催要宠物用品费用未果,诉至安州区法院,要求李女士支付剩余宠物用品费用、猫咪价款及违约金共计1978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