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严格执行转供电价格政策的提醒告诫函
2025-09-15 09:00 大众网
对于违反电价政策的转供电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具体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转供电主体要认真对照自查自纠,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转供电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责编:李 丹
审签:朱仙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