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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举行两场立法听证会 以立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24-08-22 07:07   大众新闻客户端

  “作为一名畜牧工作者,我发现在农产品运输储存等环节,主要存在运输车辆和储存设施不符合运输和储存条件,以及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使用违禁物质两方面隐患。”邹平市农业农村局饲料兽药股股长时建蓬建议,通过立法解决动物及动物产品追溯问题,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农产品运输储存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帮助解决农产品运输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

  《条例(修订草案)》单独设置农业投入品一章,专门对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

  山东省农业农村专家顾问团农产品质量分团团长、研究员杨理健认为,农药、兽药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牛鼻子”。《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和采购台账、销售台账。杨理健建议,可以实行电子台账开方卖药,并将台账与药方保留两年以上,以更好防止台账作假。同时建议对剧毒高毒农药实行统一提供用药服务,经营人员不得违规推荐农药,禁止捆绑经营农药。

  山东润百禾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小燕建议,在明确规定肥料生产禁止使用的原料和添加物的同时,加强对发现的肥料违规原料成分的源头追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

  近年来,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生活常态。《条例(修订草案)》对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经营活动作出了规范,明确了经营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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