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男孩骑行被碾压身亡,涉事司机被批捕,家属发声

2024-09-04 10:07   中国新闻网微信公号

容城县公安局逮捕通知书

  “事发当日,姜某某从工地加班后回家,没想到路上就发生了意外。”孙先生告诉记者,姜某某是其姐夫,因姐姐身患白血病,家中全靠其姐夫挣钱支撑,“事发前一天下雨,工地干不了活。因为我姐生病,我姐夫就想能多加班就多加班。”

涉事路段照片

  孙先生说,事发路段虽然没有交付使用,但事发前就已经长期有车辆通行。记者搜索发现,此前确有多名网友曾发布涉事路段的视频,显示早在2024年4月时就已经有车辆在该路段内行驶。

  孙先生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当地官方曾组织调解,他们一家也想尽办法凑到了20万元,希望给死者家属做出补偿,但最终钱被退回,“一直没能见到死者家属,我们希望能够当面道歉,尽全力弥补。”

  律师说法

  涉事多方可能均需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如果未成年人年龄小于12周岁,则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称,如果孩子年龄未满12周岁,骑行团或车队的组织者并不知情,则组织者属于未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如果骑行团明知孩子未满12周岁,还允许参与骑行而导致事故发生,骑行团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等。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