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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喂流浪猫判赔24万”案最新进展:原被告均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2024-09-05 21:25   纵览新闻

  7月24日,一审再审宣判后,肖先生的公益代理律师刘琨表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被告肖先生对于再审判决的金额表示接受,如果球馆所属公司不上诉,他们大概率也不会上诉。球馆所属公司负责人丘先生表示,对于再审判决结果,他们表示不认可,会上诉。

  然而,9月5日,刘琨告诉纵览新闻记者,球馆和原告均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因此一审再审判决即为终审结果,已经生效。“肖先生正在筹措赔偿资金,会积极履行。”球馆所属公司负责人丘先生则表示,他确实没有交上诉费用,没有上诉 。至于赔偿履行问题,丘先生称:“如果有钱的话我就请律师交诉讼费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上诉人如果未上诉,一审判决将生效。如果球馆方被判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没有支付,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对球馆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并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执行判决。

  付建认为,一旦法院经过再审程序并作出再审判决,该再审判决即成为新的生效判决。如果球馆未上诉但对再审判决仍有异议,其救济途径将不同于一审再审的申请。如果球馆认为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考虑申请检察监督,由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纵览新闻)

责编: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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