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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发布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公告 征集时间持续至15日

2024-09-07 09:06   最泰安全媒体

  最泰安讯 9月6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在我市主城区内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本次征集房源时间为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5日。

  本次征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市场化、法治化”和自主决策、自愿参与的原则,由政府选定的泰安市泰山置新房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在我市主城区内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本次征集房源范围为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房源需满足多项条件: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单体竣工验收证明;单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房源权属清晰、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可交易;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满足一定车位配比;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

  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有利于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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