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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医院设立、制造业外资准入有新规 商务部解读

2024-09-09 10:51   央视新闻

  在生物技术领域,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

  在独资医院领域,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 孟华婷:我们将进一步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加大增值电信、医疗健康、数字经济、文旅、交通、商业航天及特色消费、时尚消费等新兴领域的开放创新力度。我们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外资企业的圆桌会议制度和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

  此外,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

  外资企业:坚定投资中国信心

  记者在与外资企业交流时发现,最新政策释放了中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共享市场机遇的信号,进一步坚定了外资企业投资中国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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