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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潍坊出章程

2024-09-18 09:03   潍坊市城管局

  居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内容。9月17日,记者从潍坊市城管局获悉,为加强全市城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城市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潍坊市城管局会同潍坊市住建局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调研,经反复征询意见,制定了《潍坊市城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日前已正式印发实施。

  调整原则

  最大限度保护居住区原有绿化面貌

  新出台的《潍坊市城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居住区绿化调整原则、条件、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城市居住区绿化调整除要遵循“依法依规、业主自愿、专业指导、政府监管”的基本原则外,还须在保证居民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评估树木生长对居民安全、居室采光、居室通风、车辆通行等情形的影响程度,能修剪的不迁移,能迁移的不砍伐,最大限度保护居住区原有绿化面貌。

  《办法》明确绿化调整的实施主体为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相应居民委员会代履行),负责绿化调整的方案拟定、方案公示、意见征询、结果公告、审核程序办理等工作。施工作业可由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专业绿化单位具体实施。

  对于绿化调整经费,根据《办法》规定由业主承担,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区有关部门统筹组织实施的更新改造工程,其资金来源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条件

  绿地布局调整后不得少于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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