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批复:评定栾留伟为烈士
2024-09-18 10:47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栾留伟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4〕13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评定栾留伟为烈士的请示》(泰政呈〔2024〕17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特评定栾留伟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5日
责编:李汶
审签:李泽
2024-09-18 10:47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评定栾留伟为烈士的请示》(泰政呈〔2024〕17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特评定栾留伟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