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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窗口提醒“女方多次闪婚闪离”,是多管闲事吗

2024-09-19 18:29   澎湃新闻

  “婚姻登记窗口发现骗婚嫌疑给予善意提醒,这并非多管闲事,也不是要干涉婚姻自由,而是积极履行职责的表现。”对于长乐区民政局前述举措,极目新闻评论文章指出,现实中,通过骗婚的手段索要钱财的屡有报道。虽然结婚属于个人自由,但骗婚就不一样了,这不仅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婚姻登记机构在发现可疑情形时,有义务进行提醒,甚至是进行报警处理。因为这背后可能涉及违法线索,岂能视若无睹。

  该文谈到,有的网友认为此举能有效防止骗婚。也有网友认为,仅提醒男方防止骗婚还不够,也该提醒女方防止被骗婚。因为婚姻中不乏女方成为受害者的情形,比如,男方有家暴史的,就应该提醒女方注意;如果男方欠债离婚的,也该提醒女方注意。此外,还应该提醒双方注意婚检,以免对方隐瞒影响婚后生活的重大疾病。按理说,相关提醒都有必要性,但民政部门并不掌握婚姻登记者的生活状况,对方是否有家暴史,是否有不良嗜好,这些信息不会在婚姻登记中呈现出来。但一个人如果多次闪结闪离,这种情形会在婚姻登记的联网信息中呈现出来。

  极目新闻评论文章认为,如果在婚姻登记中发现一方与不同对象闪婚闪离,有疑似骗婚的情形,对此加以注意,作出善意提醒,这属于婚姻登记机关的本职工作,并不违反规定。因为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发现有疑似借结婚之名骗取彩礼的情形,对此加以提醒,这实际是维护婚姻法的规定。就如在婚姻登记中为结婚年龄与重婚之类进行把关一样,这是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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