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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登记在滕州落地 首本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发放

2024-09-20 16:29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张砚 通讯员 李薇 枣庄报道

  “没想到这么顺利,这么快就办好了居住权登记证明,这下心里踏实了。”9月18日上午,市民刘先生递交了《居住权合同》等相关材料后,从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滕州市发放的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在滕州市正式落地。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居住需要,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力。与租赁不同,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居者有其屋”、保障“老有所居”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尽快落实居住权登记,保障“居者有其屋”,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学习地区先进经验,及时研究居住权登记的业务流程、收件材料和法律风险防范,在枣庄市在现有登记平台上增设居住权登记类相关模块及完善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居住权合同等示范文本后,围绕2024年9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登记规程》及时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居住权登记业务培训,保障居住权登记工作顺畅开展,顺利发出了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

  下一步,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立足优化财产登记营商环境、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成效,通过实践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确保居住权登记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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