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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佳乐苑小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

2024-09-21 17:47   新华社

  给予新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先锋,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志勇,渝水区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冬根,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平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新余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科长何海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龚俊辉,副支队长葛大雁、赵旭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工程师李小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给予新余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队长)李敏华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新余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天文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祥忠,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住房保障和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宋平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新余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黄红阳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新余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斌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所长周志荣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派出所原民警曾菊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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