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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院4.2元拍卖一瓶雪碧,依法执行就不算离谱

2024-09-23 11:20   极目新闻

  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和变卖。只要是具有财产价值,并且符合流通条件的物品,即使是小物件也可以进行司法拍卖。所以,拍卖汽水,拍卖纸巾,拍卖创可贴,在法律上并没有障碍,这是法院依法执行,无可非议。

司法拍卖的小物品(网页截图)

  网友觉得这类拍卖标的物过于廉价,是否“小题大做”。实际上,这背后既是法院执行难的体现,也是法院认真努力执行的体现。法院不放弃任何为当事人挽回损失的机会,不以“物小而不为”,这种认真履责的精神值得肯定。

  为什么汽水会被拿到拍卖的台面上来?有网友说,这只能表明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实在是太少了。还真是这样的情形。据报道,该瓶雪碧汽水的所有者之一为江苏某生物科技公司和某海洋食品公司法人,被执行人之一的陈先生无奈地介绍道,目前企业已破产,已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见,法院拍卖汽水,法院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报道显示,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以往拍卖记录中,也曾成功拍卖过4.08元的过期玻璃水、5元的体重秤、7元的洗菜盆等物品。该法院不放过每个小额的拍卖品成交背后,为相关案件中受到损失的申请执行人挽回了部分损失。由此也可见法院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所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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