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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青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新消息来了

2024-09-25 12:32   海报新闻

  相关材料先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镇)进行初审、再由区(市)住房保障、民政部门进行复审,对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发放《青岛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型)准予入库轮候通知书》。

  信息系统将根据《保障性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试行)》,按照申请人的家庭结构、人均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入库时间等自动计分,总分值相同的申请家庭,按照申请保障性住房轮候资格时间先后确定顺序,纳入轮候库排序并动态更新,申请人可随时登陆系统查看计分排序情况。

  7月19日启动轮候登记以来,市民积极踊跃参与,报名人数快速攀升,申请登记已超1万人(户)。

  保障性住房实行现房配售,优先面向轮候库内项目所在辖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配售,剩余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配售。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预登记公告。

  轮候库中有购买意向的申请人可进行申购登记;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购登记家庭按照项目所在辖区和其他区(市)申请人分别排序。

  申请人依序选取意向房源,并在选房后10日内缴纳不超过总房款10%的意向金,意向金可转入购房款;项目具备核价条件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配售基准价格,单套住房价格按照楼层、朝向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5%的幅度内确定,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房源达到配售条件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正式选房公告,申请人依次对意向房源进行确认,领取保障性住房配售通知单,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购房款。申请人放弃确认的,意向房源可由其他申请人按排序结果递补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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