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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心双解和为贵 陵城区检察院强化“一站式”轻罪办案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质效

2024-09-25 16:09   海报新闻

  陵城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与政法委会签《关于轻罪案件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意见》,将轻罪案件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安排在生态修复基地或所在社区等接收单位,通过引导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来激发其回归社会的内驱力和行动力,使拟不起诉人受到惩戒的同时,真正得到教育感化,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充分利用“不起诉+集中训诫”模式,对不起诉案件,在全面审查案件基础上,综合听取和考虑被不起诉人的意见,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手段,让被不起诉人受到警醒和启发,最大程度实现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齐头并进”。

  全面落实“不起诉+行刑衔接”工作,对轻罪不起诉案件,刑事检察部门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需要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的,依法制发检察意见书,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全过程检察履职,促进依法行政。

  在办理刘某等八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时,陵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考虑到嫌疑人主观恶性小,捕捞田螺产品较少,并认罪认罚,决定对该八名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但考虑到嫌疑人毕竟破坏了水产品,违反了渔业法规定,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行政违法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由行政检察部门向具有行政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对八名嫌疑人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既维护了嫌疑人合法权益,又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取得良好效果。

  深入探索“数字检察”,推进轻罪办案机制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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