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山东出台新法规守护“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4-09-27 07:51 海报新闻
针对线上交易农产品遇到的质量问题,《条例》也有着相关规定。其特别强调了对网络平台上农产品销售者的监管力度,突出“两手抓、两手硬”,要求农产品网络销售者在其网络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要公示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同时,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经营者责任,要求其应当对入网销售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依法加强管理”。
为了让消费者吃得更放心,《条例》注重严格落实上位法要求,重点加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追溯信息管理。修法过程中,增加规定有关部门应当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加强追溯信息在线监控和实地核查,对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列入追溯目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完成平台注册,及时上传、完善生产记录等追溯信息。同时,明文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生成二维码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对于非食用畜禽胴体处理,《条例》更是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创新性规定——只有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才能进入流通环节,将禁止性行为明确为“人工养殖的貂、狐、貉等非食用畜禽胴体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并依法设置相应处罚。此举在国内尚属首例,极大提升了整个产业链的安全水平。
责编:孙翔
审签: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