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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三优 | 泗水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普法宣传”为乡村善治注入法治力量

2024-10-01 03:16   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法院

  9月19日,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法院苗馆法庭将“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同步推进,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让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最末梢”,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为乡村善治注入法治力量。

  王某和陈某于2016年5月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孩子陈小明(化名)由王某抚养,陈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5万元。后陈某不仅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多年来与陈小明也鲜有见面和陪伴。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举证、质证、辩论,结合双方陈诉释法析理,并向双方当事人及现场旁听群众发送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释明无论婚姻关系如何变化,都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经过承办法官的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均表示愿意共同努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苗馆法庭把巡回法庭搬进村居,并邀请辖区人大代表和村民现场旁听,通过面对面的审判,以案说法的形式,“零距离”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宣传、引导作用,既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案件审理流程,也让普法宣传深入乡村,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泗水法院将继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以巡回审判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普法宣传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用良法善治,描绘乡村亮丽“枫”景。

责编:王爽爱
审签: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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