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为什么我的没有降到3.3%?
2024-10-26 07:35 中国证券报
LPR仅在重定价日进行调整,并调整至当时最新的LPR。不同借款人的重定价日不同,通常为每年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借款人可通过贷款合同查询,重定价周期为1年。
近两年来人民银行已对5年期以上LPR进行多次调整:
2023年6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调整至4.2%;
2024年2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调整至3.95%;
2024年7月22日,5年期以上LPR调整为3.85%;
2024年10月21日,5年期以上LPR调整为3.6%。
这就导致不同借款人贷款利率中的LPR存在差异,目前来看,有4.2%、3.95%、3.85%、3.6%四种情况。
例如,贷款重定价日在1月1日至2月19日(含)之间的借款人,目前LPR为4.2%;重定价日在2月20日至7月21日(含)之间的借款人,目前LPR为3.95%。以此类推。
虽然本次调整后的利率都是按LPR-30BP计算,但由于LPR的值不同,调整后相应的利率分别为3.9%、3.65%、3.55%、3.3%。因此,每位借款人的房贷利率下降幅度也不完全一样。
等到贷款重定价日进行LPR重定价后,若当前LPR保持不变,那么借款人的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Q:银行批量调整利率后,何时按调整后的利率来算利息?
A:对于符合此次批量调整利率政策的存量住房贷款,将于调整当日(10月25日)开始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调整前利息还按原利率计算。
Q:我们当地目前新发放的房贷利率已降至3%(LPR-60BP),为什么我最低只能调到3.3%?
A:按照此次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对于利率高于LPR-30BP的存量住房贷款,最多下调到LPR-30BP(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款除外),并不是下调到新发放贷款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