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30省份已实现省内共济
2024-10-29 16:24 人民日报客户端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2024年前三季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46亿人次,比1—8月增长0.28亿人次;共济金额304.57亿元,比1—8月增长42亿元。
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今年1至9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金额达305亿元。今年7月底,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18省份及四川半数统筹区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截至10月20日,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18个省份及四川半数统筹区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黑龙江、江苏、江西、湖北、贵州、甘肃、新疆7省及四川部分统筹区为近期新增。
29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29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只要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都可以实现个人账户资金共济,其中,浙江、河南、陕西三省为近期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