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国务院安委会暗访海南临高:全县渔船超5000艘 近一半为“三无”船舶

2024-10-31 15:57   海报新闻

  事实上,早在1994年发布的《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中就要求,港监和渔政渔监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对船舶进出港的签证管理。对停靠在港口的“三无”船舶,应禁止其离港并予以没收,并可对船主处以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要求,凡拥有“三无”船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1994年11月30日前,到当地港监和渔政渔监部门登记,听候处理。逾期不登记的,查扣后从严处理。

  此外,在2021年,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十三条,规定了“三无”船舶定义、认定程序、认定标准、认定时限等内容,并明确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工作。

  时隔近30年后,“三无”船舶为何在当地依旧如此猖獗?对此,综合检查组专家指出,虽然“三无”船舶大量存在有一定的历史渊源,但是当地渔政、海警、海事等涉海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存在监管空白。同时,执法“宽松软虚”也是导致当地“三无”船舶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

  职务船员配备不足成“通病”

  在“三无”船舶数量占总数近乎一半的同时,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职务船员配备不足在临高县也成为一大“通病”。

  渔业船舶配备足够且适任的船员,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重要条件。然而,综合检查组专家在临高县新盈中心渔港、文昌市清澜渔港共抽查了4艘渔船,均发现存在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综合检查组专家在临高县检查在港渔船职务船员配备情况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