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泰安市启动应急管理专家遴选申报工作

2024-11-01 13:55   海报新闻

  遴选程序包括申报、初审、审定、公示和公布五个阶段。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后,市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将按业务职能分工,完成初审并提交专家评聘小组办公室审定。审定后的专家名单将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正式公布专家名单。

  此次专家遴选旨在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将在应急处置、咨询服务、现场检查、评审评估、宣传培训等多方面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专业力量。

  附:《泰安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条件、行业范围和任务类别》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服从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市内相应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活动。

  4.10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原则上,满55周岁的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满50周岁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40周岁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的应当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二)应急处置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相关行业领域有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参加过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险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