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民警猥亵继女”案即将开庭,母亲讲述女儿近况:晚上不敢关灯睡觉
2024-11-04 20:58 海报新闻
据此前媒体报道,李女士是浙江人,1996年左右来到上海打拼,2008年和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她与同样离婚的刘某涛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2009年同居,2011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
然而,在2010年,梅子11岁,正在上小学五年级的一天,梅子很害怕地告诉李女士,说刘某涛脱去了自己的裤子。
李女士回忆,2015年8月16日早上,当时她正在睡觉,刘某涛一个人进到了梅子房间。据梅子后来讲述,刘某涛进去后对梅子又亲又摸,把梅子的裤子脱下……在李女士追问下,刘某涛承认对梅子做出了猥亵行为。李女士说,她知道后就要报警,但是刘某涛又是跪又是求,还让梅子一起跪下来求李女士,“我记得非常清楚,我女儿说‘妈妈我是离异家庭长大的,如果你报警,弟弟可能会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我当时考虑他是一名警察,是有学识的,肯定会改,再加上孩子求我,我就再次原谅她了。”三天后,刘某涛主动写下承诺书,并且向梅子当面道歉。
2021年10月,李女士和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2024年1月19日,她陪着梅子来到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举报了刘某涛。根据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向梅子出示的报案回执中报案内容显示,2024年1月19日19时许,报警人梅子称,其被其继父多次在家中猥亵,且报警人称其中一次发生于2010年,此时报警人尚未年满14周岁,现报警人来所举报其继父刘某涛对其的多年来的猥亵行为。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被报猥亵一案决定立案,并向梅子出具了立案告知书。
责编:姜 晖
审签:郑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