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捂嘴猥亵7岁女童,律师:男孩属犯罪未遂但未达到刑责年龄
2024-11-05 08:15 大风新闻
知名律师周兆成接受采访指出,男孩在电梯间捂住小女孩口鼻图谋不轨,这一行为明显具有危害小女孩人身安全的主观意图。尽管最终由于路人的出现,男孩放弃了继续实施,但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小女孩的暴力威胁。
周兆成介绍,《刑法》中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在此事件中,男孩已经着手实施暴力行为,但由于路人的出现、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他未能继续实施并完成犯罪,因此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
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尽管男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未遂,但由于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主观恶性
应综合考虑,男孩如得逞后果或不堪设想
周兆成解释称,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决定行政处罚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在此事件中,男孩试图捂住小女孩口鼻并快速关上电梯门,这一行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和危险性,因此情节较为严重。另外,男孩的行为对小女孩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如果得逞,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因此,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较高。”
其一,公安机关应考虑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公安机关在调查时会考虑男孩的主观恶性,包括他是否预谋犯罪、是否对小女孩有恶意等。
其二,还涉及监护人的责任。如果男孩的违法行为与其监护人的疏于管教有关,公安机关也可能对监护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责令其加强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