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4-11-06 09:04 灯塔—枣庄在线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内,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教育培养,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使用。对于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省、市、县的机关。招录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严格履行约定的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机关或者其他职位。
七、补充录用
对于招录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参加2025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科目类别相同的人员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通过“灯塔—枣庄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dtzz.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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