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
2024-11-07 20:14 大众网
《管理办法》核定程序规定了已设企业和新设企业主责、主业及特别项目任务清单。
《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明确了主责主业动态调整、日常监控和年度监测评价,存量资产专业化整合,存量非主业业务分类管理,主业和投资联动管理,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企业年度非主业投资不得超过总额的5%、3%和2%。市国资委形成内部监督合力,用好外部监督力量,实施正向激励措施。
《管理办法》责任追究规定了市国资委建立健全主责主业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包括日常管理、拒不执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影响的追责问责等内容。
《管理办法》附则包括对市属企业和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制度建设的要求,市属文化企业、金融企业的主责主业管理等内容。
责编:李 丹
审签:朱仙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