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多策齐施积极应对企业减资注销潮
2024-11-08 08:20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张砚 枣庄报道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由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注册资本认缴制改为限期实缴,逾期不能完成实缴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部分企业赶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期限前申请调整资本结构或注销企业,出现“减资注销”业务潮。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超前谋划,针对可能出现的企业信息变更和注销登记业务激增情况,积极采取多项举措,确保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分类做好政策引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2024年7月1日前后注册公司资本限期实缴的不同规定,对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开展政策引导。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实行“3+5”模式,最晚可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实缴。通过解读政策引导经营主体用好“3+5”的过渡期,努力消除经营主体资本实缴恐慌,稳妥有序引导存量公司修改章程,合理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
精准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倡导窗口工作人员和“善跑腿”帮办代办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对变更注册资本和申请注册的申请人,主动询问相关情况,耐心解读相关政策条文,帮助申请人排除心中疑虑,避免申请人因不熟悉政策而盲目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和注销决定。同时,增派熟悉企业登记业务的帮办代办人员,全程指导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及时完成审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