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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大V”,靠“荐股”赚1200多万!判决来了

2024-11-09 15:52   央视网

  几年间,吴某某通过网络荐股,违法所得达1200多万元,但他并没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质。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伙同他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从中获利1200多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处罚金1300万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直播荐股引发市场波动

  平台及相关部门如何监管?

  在赚取荐股或投资课程会员费外,更令人担忧的是疑似有人通过直播间集中推荐部分股票,吸引散户和中小投资者买入,可能引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有媒体报道,曾出现多个直播间的主播同时讲解同一只股票的情况,疑似借用直播间力量推动股价上涨,一些万人直播间撬动的资金体量甚至超过普通游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禁止任何人单独或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对于各平台来说,加强股票投资类直播内容监管已迫在眉睫。

  微信更新了《视频号金融科普类直播准入标准》,其中明确不得将用户引流或者诱导至外部链接、应用、账号,不允许通过直播间输出具体的投资建议等。

  哔哩哔哩直播规则中明确整体规避进行直播交易、开专场进行金融内容讲解、推荐金融投资产品。

  抖音表示平台已关注到股票投资类直播的合规问题,并在重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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