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观察丨从“治、稳、美”三个关键词,看山东如何做好“第一大湖”生态治理
2024-11-11 20:19 海报新闻
2002年至2013年,山东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三先三后”原则,深入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颁布出台《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探索推广“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
从污染治理的“治”,循环利用的“用”,再到生态保护的“保”。“治用保”三个字背后,是枣庄、济宁、泰安、菏泽等流域各市付出巨大牺牲,累计投入超过千亿元用于流域治理保护,南四湖水质由劣Ⅴ类逐步提升至Ⅲ类。
“稳”字为重,严格标准保水质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十条”,湖区水质考核指标由2项(高锰酸盐值指数、氨氮)增加至21项。为保障湖区水质达标,山东修订《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持续开展人大执法检查;印发实施《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实施“1+1+8”污染防治攻坚战;修订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加严了指标限值。
同时,山东对入湖河流超标断面实施“挂号”管理,对责任县(市、区)予以环评限批;以控制断面为基本治污单元,构建“源头提质增效—过程拦截控制—末端生态修复”三级污染防控体系。截至“十三五”末,南四湖湖区水质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流域内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96.3%。
岸绿水清“美”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