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圈”是个什么圈?有人利用“爬圈”诈骗,你知道吗?
2024-11-12 10:55 检察日报正义网
原来,早在2016年,王某就在某平台上认识了一个专卖爬宠的卖家,他将对方在该平台账户里发布的待售乌龟、蜥蜴等各类爬宠的照片保存后,转发到自己的账户相册里,做起“中间商”。随后的几年,王某开始在多个社交平台经营账号、广泛发帖,扩大“营生”,比如收到客户买家的需求后,他从各路商贩卖家处找到符合条件的爬宠成体或幼苗,通过转卖来赚取差价。
“中间商”营生持续到2023年,王某打算转变“经营模式”,化被动为主动,自己进货自己卖,甚至自己进行人工繁育。由于前期缺乏“启动资金”,王某就想先骗些货款用来进货,时机成熟后再“开张”。在具体操作中,王某首先在平台上发布销售贴,当买家开始联系咨询后,王某便根据客户的需求,用网上“偷”来的图片谈价格,诱使对方支付货款。当付款后的客户催问“育苗”情况或发货进度时,王某便以各种理由拖延,最后直接失联。
客户催单截图
经查,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出售爬宠广告,骗得14名被害人货款共计人民币8.8万余元。
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遂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