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布6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4-11-12 13:41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昌磊 通讯员 朱有祥 青岛报道
为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日前,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公布6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4年8月,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一炼钢分厂李克祥在对原料跨天车日常点检时,发现原料跨1-7#天车大车减速机底座拉筋断裂,李克祥立即上报至一炼钢分厂,分厂又上报至公司安全管理部。在起重机起吊重物过程中,如果大车行走减速机底座拉筋完全断裂,可能导致起重机失去平衡,导致重物坠落,对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和周围设备造成严重威胁。公司立即组织维保人员对底座拉筋进行补焊加固并加装斜撑,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根据公司内部报告奖励规定,公司和一炼钢分厂共奖励李克祥5000元。
案例二:2024年8月,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生产部操作工段志超在巡检过程时,发现1#甲类库房附近即将装货车辆佩戴的阻火帽破损严重,存在引发火灾的风险,段志超立即上报给仓储负责人,公司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为该车更换了新的阻火帽。事后,安全管理部组织人员对厂区内所有外来车辆的阻火帽进行排查,及时消除类似隐患。公司按照内部报告奖励规定,奖励段志超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