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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分钟了解非全日制用工

2024-11-14 15:16   烟雨泗水

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其中,非全日制用工成为不少人面临的用工形式,借此,简单梳理下非全日制用工相关知识。

1.非全日制用工与临时工一样么?

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临时工只是咱们日常的俗语称呼,在法律上并没有这种说法。

2.非全日制用工能约定试用期吗?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怎么发?

按小时计酬,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2024年济宁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20元/小时,适用于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第二档:18元/小时,适用于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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