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文学与影视深度融合,文学+影视“大家谈”(第一期)
2024-11-14 16:10 青岛市文联
我觉得我所从事的小说写作和影视创作应该有许多共通之处。毕竟我们都是在做无中生有的事,都是要通过虚构表达对世界、对人,对人与人、与世界之间关系的理解。而在我们的表达中,也一定都会有来自自身的经验、感受、情感和想象。当然,小说依赖文字前行,相对会更简洁、也更自由些,而要具体落实到视听化影像当中,一定会更复杂,会受到更多限制,也更依赖集体的智慧吧?我从小就是个电影迷,这些年跟写小说关系最密切的爱好也是看电影。尤其是经典,或引发热议的所谓现象级影视作品,我都会关注。因为自知自己比较宅,接触社会层面也有限,优秀的影视剧作品总能切中时代、社会的情感脉搏,为我的写作提供滋养。
影视产业需要文学和科技等多维度助力。首先,优质的内容始终是影视产业发展的核心。作家协会拥有丰富的文学作品资源,这些作品是影视创作的重要素材源泉。以《人世间》为例,原著作者梁晓声的创作提供了扎实的故事蓝本,而电视剧通过影视化的手段,将文字转化为鲜活的影像,最终作品取得了“叫好又叫座”的成绩。其次,技术融合与创新让影视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影视产业与数字技术、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度融合成为必然趋势。同时,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技术也逐渐应用于影视体验,这就要求影视创作者和相关企业要不断学习和掌握这些新技术,提升影视产品的科技含量,满足观众对新型影视体验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