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近期发布4个征收冻结通告,这些项目征收范围已定!
2024-11-15 15:23 大众新闻
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市场主体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项目(历城段)】
11月4日,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济(历城)征冻告字〔2024〕28号》征收冻结通告。
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项目(历城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