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如何申请补贴?山东这场发布会详细解答
2024-11-16 16:25 大众新闻
11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在济南市历下区黄金99景城小区举行“惠企利民政策在身边”主题系列现场新闻发布会第一场,聚焦消费品以旧换新主题。在现场,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处长朱希昕就消费者对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朱希昕表示,我省对个人消费者自今年7月25日开始,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在山东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均为新乘用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政策实施的最晚截止时间是今年12月31日,具体结束时间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届时将在各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以及网络媒体发布公告,以政府部门的正式公告为准。朱希昕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消费者在进行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注意。
一是补贴对象是个人消费者,且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丈夫转让自己名下旧车、购买新车登记在妻子名下的类似情况,是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只能是转让了谁名下的旧车,新车注册登记在谁的名下。
二是旧乘用车所有权必须完成转让登记。申请人要通过出售方式,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且在车管所完成车辆转让登记手续,使申请人名下旧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对于旧车转让给谁是没有限制的,同时对于先购置新车还是先转让旧车也是没有限制的。需要注意的是,车辆变更情形不符合补贴条件。比如只是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者注册地等发生变化,车辆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仍然在申请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