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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财政加强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实效

2024-11-20 10:28   大众网

  为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实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近期兰山区财政局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的若干工作措施(试行)》。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一是加强日常联络。兰山区纪委监委机关与区财政局分别明确专人专门负责日常沟通联络、重要信息反馈、问题线索移送、会商机制落实等具体事项,确保常态化沟通顺畅。二是强化信息共通。区纪委监委机关与区财政局原则上每季度以书面或会议沟通等方式相互通报一次相关信息,重大紧急事项可随时通报。三是深入开展会商。区纪委监委机关与区财政局针对各自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集会商会议,会议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实财政改革举措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

  建立协同配合机制。一是移送发现问题。财政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移送对方。二是开展联合监督。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财政局适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在制定方案、统筹选派人员等方面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三是促进业务交流。建立监督人才库,将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部门从事一线业务工作的人员纳入专业人才库并适时开展培训,为推进监督贯通协调提供专业咨询和力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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