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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月换4家医院 患者单次住院天数限制“潜规则”调查

2024-11-22 10:13   法治日报

  据了解,过去,医保基金为治疗过程中消耗的各个项目付费,在确定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和报销比例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近年来,国家推动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改革,将过去医保基金向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为主改为“按病种付费”为主,即将“为治疗过程”付费改为“为治疗结果”付费,从而对每一个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让医疗机构控制成本也能获得收入。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改革能推动医疗控费“挤水分”,提高了基层医院医疗水平,但也存在现行政策适用度不够灵活的问题,在强调经营收入的考核机制下,一些基层医院不得不承压。

  “根据DRG付费政策,相当于单病种付费,要求一种病只能花这么多钱,我们计算出患者的日均费用后,就知道一个患者大概能住院多少天。比如,一个病治疗下来需要1万元,快到1万元的时候,就得提醒患者出院。”北京某三甲医院一名医生说。

  还有医生说:“医保局确实没有出台过限制患者住院天数的文件,但根据DRG付费政策,如果患者长期住院,超过了DRG费用线,医院就会扣医生的钱。这种情况下,你说我们医生该怎么办?”

  记者采访多家医院了解到,医保政策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患者单次住院天数,医院也没有明确规定患者住院天数,但考虑到DRG付费政策,患者住院时间越长,产生的实际费用越多,如果超出医保分值付费的总额,那么差额部分基本就由医院来承担,如此就会导致医疗服务成本增加,经营压力变大,所以一般不会让患者住院太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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