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月换4家医院 患者单次住院天数限制“潜规则”调查
2024-11-22 10:13 法治日报
有医保部门从业人员指出,DRG付费政策的本质上是按病种付费,让医院之间有竞价,从而降低医疗费用,通过精细化管理控制医保成本,提高医疗效率。然而,这一政策在一些医院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变了形,甚至设置单次住院天数限制的“潜规则”,将费用超出部分加压给医疗工作者,同时损害了患者的利益,这一做法与DRG付费政策的初衷是背离的。
“DRG改革的目的是促使医院降本增效,规定的标准是经过严格计算的,一些医院出现住院天数限制的问题是因其逐利性导致的。与传统的按医疗服务项目付费相比,在DRG/DIP付费机制下,医院的利益动机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多供给医药服务,就能多赚钱’,转为‘降本增效,合理诊疗,就能多赚钱’。”梁嘉琳说。
他介绍,患者实际费用超出医保部分的差额承担方式,目前存在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超支不补,由医院完全承担;另一种是超支分担,主要针对医院中急诊等项目,在诊疗中优先考虑救命而非金钱,医保与财政共同承担。医院成本包括物料(药品耗材、大型设备)、基建(医院楼房、床位等)、技耗(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投入对应的人力成本),其中DRG会影响到物耗以及技耗中涉及住院的方面。在DRG/DIP政策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地区,医生和患者权益更容易受损。
“有些医院反映‘病人住院时间越长,医院亏得越多’,背后的症结主要有两个,一是医院的逐利性,二是医院没有设置防火墙,向医生下达创收或者控费的指标,导致医生需要承担治病和经济两重压力。”梁嘉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