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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

2024-11-22 10:31   教育部网站

  4.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服务水平。

  5. 督促和指导中小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6.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将工作中发现的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等存在的经营管理、食材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做好监督管理。

  二、食堂场所流程布局

  (一)食堂建筑

  1. 应由相对独立的食品处理区、辅助区和就餐区组成。

  2. 应距离粪坑、旱厕、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m以上,并位于可能产生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含实验场所)的影响范围外。

  (二)食品处理区

  1. 应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备餐操作区。

  2. 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形成生进熟出的单向流程。

  3. 应分开设置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的回收通道及入口。

  4. 各专间、专用操作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辅助区

  1. 卫生间不应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出入口不应与食品处理区直接连通,避免与就餐区直对,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2. 更衣间应与食品处理区在同一建筑物内,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为独立隔间,男女分设。

  三、食堂设施设备配备

  (一)原料贮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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