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
2024-11-22 10:31 教育部网站
1. 应根据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要求,设置相应的食品库房或贮存场所以及贮存设施,配备冷冻、冷藏设施。
2. 库房应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设施。
3. 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离墙离地。
4. 冷藏(冻)设施正常运转,配备温度显示装置,确保贮存条件。
(二)清洗消毒和洗手设施
1. 采用化学消毒的餐具应配备专用消毒设施和设备。
2. 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饮具的保洁设施。
3. 食品处理区应配备洗手设施。
4. 就餐区或附近应设有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5. 卫生间出口应配备洗手设施。
(三)有害生物防治设施
1. 食堂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安装空气幕、防蝇帘或防虫纱窗,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和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形成封闭空间,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2. 食品处理区所有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库房门应设置不低于60cm金属材质的挡鼠板,门缝隙应小于6mm,防止鼠类侵入。
3. 排水管道与外界相通的出口应采取防护措施,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4. 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有效控制飞虫。
(四)给排水设施
1. 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的管道系统应完全分离,防止非食品加工用水逆流至食品加工用水管道。
2. 排水沟应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内部不应设置其他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