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殡葬行业价格(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4-11-22 16:11 海报新闻
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经营者应合理制定价格,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设置强制消费或最低消费的套餐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4.公墓经营单位销售公益性公墓应当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自主定价的经营性公墓,不得实施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操纵市场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不得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
5.殡葬领域经营者不得与有合作关系的殡葬服务机构达成垄断协议,不得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斥、限制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不得以强制搭销或捆绑服务等方式损害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殡葬管理单位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通过行政手段排除或限制其他经营者参与竞争。
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市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殡葬服务价格秩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殡葬行业价格(收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东港区市场监管局:0633-7996315
岚山区市场监管局:0633-261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