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发布12月份安全风险提示和典型事故(灾害)警示案例
2024-11-25 17:39 泰安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富元家园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工程“12·22”较大高处坠落事故。2021年12月22日9时15分许,苏州市相城区富元家园小区外立面改造项目7#楼东北侧,附着式电动施工平台拆除施工过程中,3名工人高处坠落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13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施工作业过程中拆除的零部件总重量达2442.05kg(不含3名坠落工人),超过施工平台在拆除时规定的最大载荷1000kg,且拆下的标准节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超载、偏载,施工平台横梁连接处单耳板产生脆性断裂。
(二)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12·30”较大厂房倒塌事故。2020年12月30日,赣州市安远县一公司在建钢结构厂房发生倒塌,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施工,未安装柱间支撑及屋面水平支撑,屋面水平系杆制作安装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跨度大于6m的钢梁未设置临时支撑;施工单位未响应气象局发布的寒潮大风蓝色预警,在恶劣天气(平均风速6级,阵风7—8级)环境下仍组织施工作业;企业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责编:李汶
审签:李泽